近日,某铸业公司因焙烧炉天然气总管未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被行政执法部门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改。这起典型案例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的普法解读,为机械制造等涉燃气行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供了重要警示。
据悉,该公司主营中频炉铸造业务,执法人员在2024年10月18日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其焙烧炉单炉天然气总管未按规定安装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该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执法部门当即采取停产措施并作出罚款处罚。
专家指出,燃气总管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是防范爆炸事故的“安全阀”。压力过高易导致管道密封失效、燃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即可能引发爆炸;压力过低则可能造成燃烧器回火,同样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类似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爆炸等惨痛事故,均因燃气安全设施缺失或违规操作引发,凸显了安全装置的关键作用。
此次判定的重大隐患还包括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当前,多地已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像杭州市萧山区通过“企业主责、属地监管、燃气公司支撑”的三方联动机制,推动366家涉燃气企业完成安全设施升级。应急管理部门提醒,涉燃气企业需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完善燃气总管监测报警、联锁切断等安全装置,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安全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此次案例警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绷紧安全弦,将隐患排查落到实处,通过规范设施配置和日常管理,真正实现防患未“燃”,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军地新闻研究中心梁伟文副主任)